项目支出审批制度通过

2007年10月20日,经通讯投票,执行委员会通过了《中国科大校友新创基金项目支出审批制度(试行)》,并立即生效。执行委员会同时任命郭元林为财务总监。

新创基金开支分为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。前者由筹备委员会委员出资负责;其他校友捐赠不摊销任何办公开支,全部进入项目经费。

此前,执行委员会分别制定并通过了办公经费预算、项目经费预算。10月20日通过的《项目支出审批制度(试行)》仅针对项目经费。新创基金对大型企业的财务审批制度进行了调研,拟定了审批制度草案,并请专业人士修改定稿。

该审批制度规定,新创基金执行委员会有财务管理与监督的最终决定权;执行委员会设财务总监一名,财务总监依据执委会授权,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审核和宏观调控。新创项目均纳入预算管理,年度预算报执行委员会批准后实施。项目经费根据预算内外、金额大小,须经过执委会、财务总监等审批。

新创基金重申,将秉承财务公开原则,定期由专业人员审计财务状况,接受校友与社会的监督,以维系校友基金的信誉。

《中国科大校友新创基金项目支出审批制度(试行)》请点击这里阅读。(王高峰)

2007-10-22 上一篇: 《科学》称赞杨培东“直上青云” 下一篇: 校友佳作:快乐投资艺术